Book Title Genesis 6:4-7

谁是创世记6:4-7中的 “神的儿子”?

创世记6:4中将“神的儿子”确定为堕落天使,已被查克·米斯勒(Chuck Missler)1在基督教福音派和五旬节派圈子中广泛推广。 最近,罗纳德·S·亨德尔(Ronald S. Hendel)提出的一个更学术的论点,利用死海古卷的发现来论证申命记32:8的片段清楚地表明希伯来语bĕnê ۥēlîm是“上帝的儿子”,而不是马索里文本中的“以色列的儿子”。这赋予了文本更多的神话色彩。我认为它不是神话,而是隐喻。亨德尔提出,这提供了证据,证明创世记6:4文本也应该被视为使用神话语言。我们还从4Q532和其他库姆兰文献中得到证据,证明库姆兰社区将创世记6:4中的“神的儿子”解释为堕落的天使。2

在早期教会中,奥古斯丁(六世纪)和亚历山大的西里尔(五世纪)都否认了创世纪6:4中的 "上帝之子 "是天使的理论。更早否认这一理论的是朱利叶斯-阿非利加(第二世纪末至第三世纪初),他通过尤西比乌斯为我们所知。他显然是一位关注圣经文本的仔细注释的希伯来语和希腊语学者,和教会历史学家。3

当然,如果我们要理解创世记6:4的文本,说到与女人的堕落天使,我们与马太福音22:30有明显的矛盾;路加福音20:35,36说,在复活中,我们既不结婚,也不在婚姻中被赐予,而是像天使一样。现在,如果我们复活的条件是“像天使一样”,那么不结婚或在婚姻中被给予(即没有)就是条件。有人可能会争辩说,这并不排除的可能性,但人们一定想知道,如果这不是意思,为什么马太和路加会首先提到这一点。一位相当著名的天使可以与男人发生性关系的支持者在他的书“创世记”中认为,在复活中,男人和女人必须保留他们作为男人和女人的个人身份,所以天使不是“无性”的(第166页)。4 然而,这不是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经文的重点,即像天使一样,没有生育。 然后,他继续论证一个相反的观点,即“神的儿子”实际上可能是被魔鬼附身的人(第168页)。 这是什么? 正如我所争辩的那样,他们是男人,还是堕落的天使?

“神的儿子”作为天使(或至少是天上的存在)的明确头衔,在约伯记1:6,2:1和38:7中找到。在诗篇29:1(bĕnē ۥēlîm)中也提到过,其中短语在NIV中被翻译为“强大的人”。 显然,天堂被视为上帝和其他生物的领域,他们向上帝展示自己并与上帝交谈。这里指的是天生与神同在的敬虔生物。然而,撒旦被称为与这个群体分开。 那么,如果“神的儿子”这个词只是天使生物的同义词,那么为什么撒旦或路西法,他们也是天使,虽然堕落了,却是不同的(以赛亚书14:12)? 也许这个词根本不是指天使的存在,而是指“与上帝同行”的天上和人类。 这也许可以解释路加福音3:37中提到的亚当是“神的儿子”,因为他与神同行。

米斯勒对斯科菲尔德圣经引用以赛亚书 43:6 的攻击进一步证实了我的观点。 以赛亚书 43:6 “我的儿女”是“神的儿子”和“神的女儿”或旧约信徒的另一种说法。 旧约中其他提到的“神的儿子”或“神的儿女”都是指信徒。 申命记 32:5 和诗篇 73:15 都用代词“神”来暗示“他的儿子们”,同时在上下文中始终指的是人(也参见申命记 14:1 和何西阿书 1:10)。 所有这些参考文献都将“神的儿子”称为旧约信徒。 创世记 6:4 应该包含在此处提及的其他经文中,作为提及敬虔信徒的经文。

最好在对比两条家谱的背景下理解这段经文:该隐(4:17-26)和塞特(5:3-32); 该隐和他的后裔是人类的儿子,塞特和他的后裔是敬虔的后裔——神的儿子。 上帝的儿子通常是敬虔的男人(塞特的后裔),他们因与来自不敬虔家庭的妇女(该隐的后裔)通婚而犯了罪。 天使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理论的支持者似乎忘记了圣经中所有提到的“上帝之子”作为天使并不是指堕落天使。 如前所述,“神的儿子”是指与神结盟的天使或“与神同行”的男人和女人。 如前所述,“神的儿子”是指与神一致的天使或“与神同行”的男人和女人。 创世记6章所描述的活动不是讨论洪水前的行为,而是讨论亚当之后数百年来在洪水前的男人和女人的行为——敬虔的男人被不敬虔的女人诱惑,所以到洪水的时候,除了挪亚和他的家人之外,没有人与神同行。

Nephilim,(nĕpilîm“巨人”或七十士译本中的巨人,见Brown,Driver,Briggs,第658页),他们的后代,只是指在他们死后受到尊敬的大型“勇敢的强者(ha gĕbarîm)”。5 使用nĕpilîm的重点是他们在战斗和死亡中的勇气,而不是他们的身体素质。nĕpilîm生活在创世记洪水之前和之后,因此在二次洪水之前和之后提及之间的任何物理联系都将基于原始的nĕpilîm没有被洪水杀死的假设。非利士歌利亚可能是后迪卢维安的后裔。没有文本要求将巨人理解为天使和人类之间假定联盟的后代。希伯来语的希伯来语词根是亚拉姆语的“大能”,用于描述上帝的行为,无论是在审判(创世记7:18)还是爱(诗篇103:11)中。它在撒母耳记下1:23中被用来描述扫罗和约拿单作为勇士的力量。在诗篇65:3中,这个词被用来形容“被罪所淹没”。在出埃及记10:11,12:37,约书亚记7:14-17和以赛亚书22:7中使用了segolate形式geber来描述男人做男性工作(如战争 - 而不是妇女和儿童),大概是因为他们有力量这样做。

七十士译本的译者使用“hoi gigantes”一词的一种形式 gigas(在民数记13:33中唯一的其他参考文献中也用于nĕpilîm),指的是“盖亚的儿子”,一个被众神摧毁的巨人种族。如果译者真的在引用这个神话,那么它只能证明这个神话对当时犹太教的影响。可能是他们使用这个词只是为了翻译为“勇敢的强者”或“巨人”,而没有神话般的参考。无论哪种情况,这都不需要基督徒接受异教神话或拉比的思考。米斯勒的整个论点似乎是基于对物理线的反驳。但我已经指出,“神的儿子”可以指敬虔的人,也可以指天使。认识神,可以被称为他的孩子的人,无论是在旧约还是新约中,都是“神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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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1Missler, Chuck. “Textual Controversy: Mischievous Angels or Sethites?” Personal Update News Journal. August 1997.
2Eisenman and Wise, op. cit., p. 95. The Bible designation in Genesis and Job for “sons of God” is bĕnê ۥēlîm
3cf. The Catholic Encylopedia and Crosswalk.com. http://www.biblestudytools.net/History/AD/EarlyChurchFathers/Ante-Nicene/JuliusAfricanus/.
4Morris, Henry M. The Genesis Record Grand Rapids, Michigan: Baker Book House 1988, pp. 164-176.
5Hendel, Ronald S. “When the Sons of God Cavorted with the Daughters of Men.” In Understanding the Dead Sea Scrolls.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93, p. 173; cf. BDB p. 657 נְּפִלִ֞ Esp. of violent death fall under my feet; Jeremiah 6:15, 9:22.